为更好地推动天使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规范天使风险投资的运作,把创业者、投资者和关心天使风险投资发展的有识志士聚集在一起,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互通信息、促进交流和合作,形成一个高素质的天使风险投资运作组织,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决定成立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为有志参于天使风险投资活动设立的一个旨在提供培训、研讨、交流、联谊等活动的常设机构;是天使风险投资研究工作者、投资者、高级管理者与创业者沟通的桥梁和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会员之间进行交流联谊的平台。
第二条:俱乐部主办单位是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俱乐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能与组成:
1、理事会是俱乐部的领导机构,负责俱乐部大政方针的制定,指导和监督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2、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审议秘书处起草的章程和有关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及条例进行投票表决;审议、批准俱乐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若干名。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1、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
2、秘书处职责:
(1)负责制定会员发展规划,及审核会员入会资格,审核个人资料变更、会员资格登记及注销等管理工作。负责天使风险投资俱乐部相关人才的吸纳、分类、使用和管理。
(2)负责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形象设计;负责俱乐部联络工作;负责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网站建设、资料收集、编辑、印刷等。
(3)负责俱乐部有关报告会、研讨会等;负责俱乐部财务收支及日常性事务工作;组织各项俱乐部联谊等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俱乐部采用会员制。凡从事或热衷于天使风险投资的人员,承认俱乐部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并经俱乐部资格审核后成为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可优先获邀参加宁波风险投资俱乐部活动资格。
2. 对俱乐部的活动安排或项目计划有参与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活动守则。
2. 会员应向俱乐部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3. 个人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俱乐部秘书处,进行及时、详尽、准确的变更;
4. 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
5.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俱乐部章程及相关条理;不得对外散布有损俱乐部形象的言论。
第十二条:俱乐部经费主要来源于支持俱乐部发展的单位和个人的赞助,以及俱乐部组织培训、会议等活动收入。上述收入主要用于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开支。
第四章 活动范围
第十三条:定期介绍国内外天使风险投资最新发展动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有助于提高对天使风险投资认识的活动;制定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发展计划,促进学者、投资者、高及管理者与创业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等。具体包括:
1. 不定期举办天使风险投资运作为主题大会和学术会议。与国内外著名学府、机构等单位联合举办有关天使风险用权投资运作主题大会和学术会议,介绍天使风险投资运作和投资项目的最新发展动态;
2. 定期举办天使投资运作经验交流会,邀请创业者、投资者会员座谈和答疑,分享天使投资经验和参考资料;
3. 不定期举办项目管理论坛、系列培训及研讨会,对当前天使风险投资发展和国际天使风险投资运作的新课题进行研究探讨,寻找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4. 提供讲座、联谊等形式,促进行业间投资项目交流,分享项目投资经验;
5. 积极与国内外著名管理顾问公司、跨国企业、重大项目管理机构等单位加强联系,促进信息交流;
6. 俱乐部组织编辑、出版和发送俱乐部内部刊物《天一天使》;
7. 俱乐部每年举行一次优秀项目投资案例、天使风险投资方面的论文评比,奖励优秀成果;
第十四条:俱乐部为会员提供各种活动或其它安排时,将提前通过宁波天使投资人俱乐部风险网站和内部刊物及其它媒体发布相关消息,以便会员能及时获悉。
第十五条:俱乐部在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同时,接受会员的建议和监督。
|